芭比Q了!「煙火哥」對婦人潑糞、逼車還散布確診 二審要他賠更多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被戲稱為「新店煙火哥」的男子邱銘祥,因與婦人無法談妥車禍賠償金,竟對婦人潑糞、逼車,還不實散布婦人確診,一審判他應賠償婦人24萬元,二審更直指他害婦人名譽盡失,加碼判賠至50萬元,全案確定。
二審強調,邱男僅因女友與婦人發生車禍,便3度加害,且經婦人多次報案仍無法使他有所警惕,導致婦人精神痛苦難以言喻,還為了避免無法預知的傷害,必須申請變更身分證字號;二審認定他害婦人名譽盡失、社會地位明顯減損,加碼判賠至50萬元。
3年前,邱男女友與婦人發生車禍,因賠償金無法談妥,他多次前往藍婦居住社區放火,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定讞。
但邱男未記取教訓,去年2月1日晚間8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寶興便道YOUBIKE停靠站附近徘迴,見婦人獨自走路,持糞水朝婦人丟去,2小時後,他又在婦人居住社區的LINE社區群組內留言:「剛剛有人掉進糞坑,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到、有看到記得跟別人分享,實在太好笑了」。
同年4月12日,邱男又跟蹤婦人,沿途以超車、驟降車速等方式逼車,還朝婦人丟擲物品;隔月17日雙北疫情三級期間,他開車到新店區中興路沿路發放假訊息傳單,指婦人前往醫院自費快篩後確診,卻未遵守防疫規定,隨文附上婦人個資。
婦人認為,邱男恐嚇、騷擾持續近2年之久,導致工作及家庭生活均受到嚴重影響,求償120萬元。但他反指指婦人正常持續上班,還用臉書傳訊息稱:「信不信我玩死你,告就告死你」、「我在立法院上班你玩得過我嗎?」、「先讓警察搞你,後面還會有我很多兄弟搞你跟你家人」,拒絕賠償。
一審新店簡易庭指,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至今仍受各方高度關注,指摘他人隱瞞自身確診會貶損其名譽,而邱男在公共場所對婦人潑糞、逼車等,導致婦人感到羞辱,且婦人否認傳訊息嗆聲,判他應賠償24萬元。二審台北地院加碼判賠至50萬元確定。
刑事部分,邱男被依強暴侮辱、強制、個人資料保護法中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共3罪,判刑2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