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持球棒痛毆工人致失明 邊打邊問「死了嗎?」
喝醉王姓男子被載至便利商店外,醒來即對不認識的洗招牌工人持球棒往死裡打,還砸毀一部大貨車,用三字經罵處理員警,洗招牌工人有多處骨折,右眼失明,南投地院法官判王男重刑。(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可惡!喝醉認錯人還將人往死裡打!王姓男子跟朋友到台中喝酒,喝醉後被朋友開他的車載回南投縣丟在某便利商店外,王男醒來見2名工人在洗招牌,即上車拿鋁棒,先問「是不是你?」,隨即持球棒狂毆李姓工人,邊打邊問「死了嗎?」,李姓工人頭部等多處骨折,右眼失明,前來處理的員警也被打傷,南投地院法官以殺人未遂罪名判刑7年,其餘幾罪合併應執刑7個月。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是在去年12月23日晚間,與幾名友人在台中市喝酒,喝醉以後由友人幫忙開他的車載他回埔里鎮,將車停在某便利商店外,將呼呼大睡的王男扶到便利商店外的椅子上後即走人。
王男睡到凌晨醒來,看到並不相識的李姓和游姓工人正清洗招牌,即回到其車上拿出鋁棒,先問李姓工人「是不是你?」,隨即持鋁棒朝李男的頭部猛力重擊,並於李男受創倒地後,以鋁棒敲打李男頭部、左手、左邊肋骨及背部多下,直至李男不動,過程中還問「死了沒?如果死了就算了!」
王男一不做二不休,打完李男繼續要打另一名游姓工人,游男見狀趕緊逃跑,他還持鋁棒追打,未追到後即球棒朝停在外面的大貨車揮打,致大貨車車頭板金凹陷、擋風玻璃、駕駛座車窗、副駕駛座車窗及後照鏡破裂而不堪使用。
王男在警方前來處理後,繼續對員警罵三字經,並徒手推擠一名員警,致該員警手和膝蓋受傷,被用球棒狂毆的李姓工人因及時送醫救治而撿回一命,但右眼視力已無光感,合併視神經萎縮及黃斑部裂孔,無恢復可能性,即右眼已失明。
王男被以殺人未遂、恐嚇、毀損、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後,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期間,王男透過律師指他車上有開山刀,但他只拿球棒未用刀,表示沒有殺人之意,只是傷害而已,並稱是酒醉失去意識非故意,但均未被法官採信。
南投地院法官將王男以殺人未遂罪名,判處有期徒刑7年,恐嚇罪判刑3個月,毀損罪判刑3個月,妨害公務判刑4個月,後3罪合併應執刑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