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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仍嘿咻...名校前所長不倫已婚女助理被解聘 提告仍吞敗

中央大學某研究所黃姓前所長與已婚女助理不倫戀,遭校方解聘,經黃提告,仍被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中央大學某研究所黃姓前所長與已婚女助理不倫戀,遭校方解聘,經黃提告,仍被北高行判決敗訴。(資料照)

2022/11/08 10:3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央大學某研究所黃姓前所長與已婚女助理發生婚外情,兩人甚至在女助理懷孕時前往摩鐵嘿咻,不過,女助理反控黃性侵近百次,案經校方性平會調查,未認定黃性侵,卻已逾越師生分際,決定解聘,黃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校方解聘沒有問題,判黃敗訴;可上訴。

女助理2014年4月9日填寫「教職員工性騷擾事件調查申請書」,控訴黃自2012年起至2014年在摩鐵等地性侵近百次,校方性平會調查後,未認定黃性侵;女助理改以「學生」身分申請調查,校方二度調查後仍未認定黃性侵。

後來,校方第三度調查後改認定黃利用權勢性侵屬實,決定解聘,但遭法院撤銷確定。校方接著進行第四度調查,雖未認定黃利用權勢性侵,但師生確實牽手、擁抱、親吻並發生性行為,已逾越師生分際且情節重大,認黃嚴重違反為人師表的倫理規範,決定解聘。

然而,黃指校方決定解聘並不合法,原因在於,實務上發生婚外情,遭判通姦罪等都不至於終身解聘,且自己根本沒有惡劣行徑,卻不能擔任教師,有違比例原則;黃還說,當初是女助理先示好,才發展辦公室戀情,而校方指師生發生性行為,實際上根本沒有,提告請求撤銷解聘。

北高行依據電子郵件、簡訊、對話紀錄以及訪談紀錄,認定師生互吐思念並展現愛意,還多次出入摩鐵發生性關係,況且,女助理也明確點出黃的性器官特徵,故拒絕採信黃主張師生並未發生性關係。

北高行也強調,女助理是在2013年3月2日分娩,可見師生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是在女助理還懷孕之際,而女助理在事件曝光後立刻離職,黃卻否認師生曾經上床,回應避重就輕,故認定校方解聘沒有問題,判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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