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車附掛自行車過涵洞 未注意限高「卡卡」
小自客車車頂附掛的自行車卡在涵洞。(圖由民眾提供)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游姓男子5日夜間8時30分許,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高雄市仁武區八德西路後港巷涵洞時,車頂附掛的腳踏車因過高而撞到涵洞頂部,警方協助脫困,游男稱不清楚涵洞限高誤入,警方依法開單告發。
仁武分局澄觀派出所,小自客車上卡在八德西路後港巷涵洞,經前往處理,發現該車附掛腳踏車因過高而撞到涵洞頂部,後由仁武交通分隊處理。
警方調查,游姓駕駛稱因不清楚涵洞限高2.3公尺而開車駛入涵洞,造成頂部腳踏車卡在涵洞。游姓駕駛無受傷、沒有酒駕,警方協助將該車脫離涵洞,恢復交通順暢。
仁武交通分隊處理事故完畢後,測量該車高度確認超過該道路限高2.3公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行駛」規定,可處900元至18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