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大巨蛋等5弊案下午宣判 趙藤雄父子、新北議員周勝考受矚目
遠雄創辦人趙藤雄。(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遠雄集團所涉大巨蛋、新北市土地開發、眷村改建、掏空遠雄人壽等5大弊案,台北地檢署2017年10月依行賄、圖利、侵占等罪嫌,起訴遠雄創辦人趙藤雄、趙信清父子、前馬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等官商共31人,並對趙藤雄具體求刑24年;經北院審理5年,定今天下午2時29分宣判。
遠雄集團弊案可分為5大區塊:(1)趙藤雄父子掏空遠雄人壽案;(2)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於大巨蛋案涉圖利、偽造文書案;(3)營建署城鄉發展署前分署長洪嘉宏,涉向遠雄、昌益、冠德建設索賄案;(4)前台灣建築中心執行長許銘文,在大巨蛋消防審查放水圖利案;(5)土城和新莊都更案,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向趙藤雄收賄,並行賄新北市府官員案。
全案主角趙藤雄也在此案締造史上最高交保金額紀錄,北院法官接押後裁定趙藤雄5.5億元交保,打破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的4億元保金的原紀錄,趙藤雄僅花半小時就籌齊17箱現鈔保釋金,當時也讓各界驚訝。
北檢起訴時,具體求刑趙藤雄24年徒刑、李述德10年、周勝考10年、許銘文9年。
北院合議庭經5年審理辯結,日前裁定主嫌趙藤雄、趙信清、李述德、周勝考、許銘文、洪嘉宏等人繼續限制出境8個月。
北檢起訴認為,李述德在台北市財政局長任內,藉擔任大巨蛋甄審會主席及議約主談人的優勢,簽下營運權利金歸零等侵害台北市政府權益的不平等條約,變更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的違約金條款,讓遠雄巨蛋聯盟在每次違約時少付600萬元罰款,使市府承擔舉債與利息風險,並損失50年權利金30.42億元。
大巨蛋公安審查部分,台建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負責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審查,因受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催促,施壓甄審委員簡賢文、林裕昌放水,簡、林曾要求改善公安,但後來屈服於許銘文的施壓,放水核定未經修正的遠雄計畫書。
遠雄掏空案,包括趙藤雄於2011年至2014年間涉侵占、出售大巨蛋鋼筋下腳料,使遠雄建設旗下的遠雄營造、東源營造損失481萬元,再由趙藤雄的小姨子趙玉女等人,存至個人小金庫再轉匯至私人帳戶;趙藤雄與次子趙信清及遠雄前財務副總許自強,則涉隱匿關係人交易,隱匿遠雄營造、東源營造承攬遠雄人壽的14件工程、總契約207億餘元的關係人交易,利用億東等5家公司與遠雄人壽簽約,致遠雄建設損失6億元。
土城、新莊開發案方面,遠雄為了拉高土城、新莊等地開發案容積率,透過白手套行賄擔任建築師的新北市都市計畫審查委員劉演交、城鄉局審議科長海治平;並行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在環評審查會護航土城開發案,並向新店區長、農業局長施壓,行賄方式則是讓虛增資本額至1億元的周勝考的營造公司承攬清運大巨蛋土方。
新北眷改案查出,趙藤雄等人期約行賄城鄉發展署分署長洪嘉宏9500萬元,並已支付750萬元,洪嘉宏另向冠德建設、昌益建設期約索賄2起眷改案,實際已收受35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