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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振仲二審仍判4年半 罹難役男家屬哽咽:最大責任在台鐵

高院今上午宣判普悠瑪事故案後,罹難役男家屬林小姐哽咽說,最大責任在台鐵,應落實保障乘客安全。(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今上午宣判普悠瑪事故案後,罹難役男家屬林小姐哽咽說,最大責任在台鐵,應落實保障乘客安全。(記者楊國文攝)

2022/10/27 12:20

相關新聞:普悠瑪事故18死215傷 司機尤振仲二審仍判4年6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鐵普悠瑪列車4年前在蘇澳新馬站出軌翻覆,造成18死、215人受傷重大意外,一審判列車司機尤振仲4年6月,台鐵2名官員均無罪,高等法院今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原判,罹難的邱姓役男家屬林小姐聆判後哽咽表示,希望法院判決給家屬一個公道,司機尤振仲有過錯,但也是受害者之一,此事故最大責任在台鐵,是政府官僚制度造成,將繼續監督台鐵,最大努力的目標是希望台鐵落實保障乘客安全。

4年前,在台東監獄服役的邱姓役男,為探視住在台東的外婆,搭上台鐵普悠瑪自強號列車而不幸罹難,造成家屬重大傷痛。

邱男的家屬林小姐在法庭審理時多次到場,今天也是唯一到高院聆聽判決的家屬,她哽咽表示,今天來高院聆判,是希望法院判決給家屬一個公道。

林小姐指出,家屬仍認為此事故最大的責任在台鐵,和政府官僚制度有密切關係,幾名被告應訊都指向台鐵在驗收、採購等方面的問題,但法律無法去追究,因此台鐵無法真正下決心進行改革是最讓家屬痛心之處。

她強調,4家前失去邱男,可說是被政府、台鐵犧牲掉,家屬不希望是白白被犧牲,「我們希望台鐵能落實保障乘客的安全,這是我們最大努力的目標」。

宜蘭地院認定列車司機尤振仲涉擅自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且超速行駛釀禍,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月,台鐵官員柳燦煌、吳榮欽2人均無罪,尤上訴高等法院仍否認犯罪,堅稱他未超速,已盡力避免事故發生,沒有過失,請求判無罪,檢方則指控尤有過失責任,高院今判決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即尤振仲4年6月,柳2人仍無罪。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近5點左右,當時台鐵宜蘭線由樹林車站開往台東車站的6432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在經過蘇澳鎮新馬車站時,列車以141km/h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超過速限75km/h,導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右側車輪浮起後出軌並向左側傾覆,隨後第2至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扭曲呈「W」字形,最後造成18死、215傷的慘劇。

宜蘭地檢署偵查認定,司機員尤振仲在下午4點多就已經發現列車異常,並進行回報,但未經允許下,就貿然關閉ATP,並超速進站釀禍,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起訴尤振仲、時任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綜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等3人。

宜蘭地院審理認為,尤振仲關閉ATP、加上超速達141公里,是造成意外主因,認定尤振仲犯後否認犯行,無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將尤判刑4年6月,柳、吳2人均獲判無罪。檢方、尤振仲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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