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案 高院訂第二波傳喚徐永明、趙正宇
高等法院已擬定第二波傳喚行動,訂11月25日傳喚被依收賄罪判刑的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逃漏稅罪判6月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右)。(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委集體收賄案震驚社會,台北地院認定4位前、現任立委涉嫌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隆賄款,為公司法修法爭議向經濟部施壓,其中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被重判10年最重、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被判7年8月,日前傳陳出庭,蘇請假未到;高等法院已擬定第二波傳喚行動,訂11月25日傳喚被依收賄罪判刑的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逃漏稅罪判6月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徐的助理吳世昌3人到庭說明案情。
台北地院今年7月,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蘇震清10年、陳超明7年8月、另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和徐永明7年4月,多位助理也被依相同罪名判刑,僅有趙正宇被依逃漏稅罪輕判6月、他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判無罪。檢方和涉貪的蘇震清等4位現、前任立委、趙正宇等人均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10月21日首度開庭,原本傳喚蘇震清、陳超明、蘇的助理余學洋(一審判無罪)、陳的助理梁文一(一審判刑5年)出庭,蘇震清因故有事,前一天請假而未出庭,陳超明等人均否認犯罪。高院將擇日再傳喚蘇、廖國棟出庭。
據了解,高等法院已擬定第二波開庭日期,訂11月25日傳喚前立委徐永明、立委趙正宇、及徐的助理吳世昌(一審被判刑6年6月)3人到庭說明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