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淪為詐騙集團共犯 蹲8月苦牢
紀姓律師因洩密罪,被彰化地院判8月徒刑。(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警方去年8月破獲一詐騙集團,逮捕黃姓車手頭及數名少年車手,黃被收押在看守所,集團仍有多人在逃,黃男惟恐上手,也就是水房總指揮馮男也落網,整個集團恐一網打盡,竟透過律師接見的機會,將警方可能的辦案方式透露給紀姓律師知道,要求律師打pass給馮男,所幸警方及時攔截,把馮男逮捕到案,該案一審審理終結,紀姓律師因洩密罪被判8月徒刑,馮男、黃男則因詐欺罪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分別被判8年1月、2年5月徒刑。
該詐騙集團分工細密,警方透過監聽黃男的手機,得知黃僅是車手頭,他接受馮男(水房頭)的指揮,而馮男也指揮最底層的多位車手到特定地區提款,提多少,到哪裡交款,交款時,派黃男現場取款,並面交酬勞給車手。
警方之所以能掌握該案的關鍵成員,係發現黃男名下有3部高級轎車,集團車手頭到全台各地收水都開這3部轎車。
去年8月初黃男首先落網被收押禁見,他擔心「火」燒到上面,整個水房恐全部瓦解,他竟然透過律師傳話。
在台中執業的紀姓律師接受黃男的委託辯護,黃男在律見時要他傳訊息給馮男,訊息內容為「(我)名下的車子先不要開」、「溪湖做什麼事都被知道了」、「我自己的部分,我會承擔,放心」。
律師依約以通訊軟體將上述訊息傳給馮男知道,惟被警方攔截,警方循線逮獲馮男及多名車手,律師也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紀姓律師承認傳訊息給「對方」,但他不知道「對方」究竟是誰?辯稱自己沒有觸犯妨害秘密罪。
但檢警整理出整個詐騙集團的犯案結構,從中發現紀律師有如該詐團的專任律師,他為其中4名成員辯護,而警方從馮男的手機中發現,馮與紀律師早就認識,且多次透過紀向警方打探辦案進度。
法官表示,紀男知法犯法,身為受羈押之被告唯一對外聯繫之管道,為脫免被告遭法律追訴,惡意洩露案情重要內容給馮。此等詐騙案,多僅查獲最下游之小弟,要追查上手,有賴檢警鍥而不捨追查,若律師濫用辯護權,將造成上游追訴的斷點,嚴重危害社會公平正義,紀男所為不僅造成犯罪偵查窒礙難行,也與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的職業論理相違背,考量被告研究所畢業,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因此判處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