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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女同學如廁 男大生當庭道歉獲緩刑有條件

葉姓男大生偷拍女同學如廁,因認罪並打電話道歉獲原諒,北院給予緩刑機會,條件是須依檢方指示每月至醫療院院所心理或精神治療1次。(資料照)

葉姓男大生偷拍女同學如廁,因認罪並打電話道歉獲原諒,北院給予緩刑機會,條件是須依檢方指示每月至醫療院院所心理或精神治療1次。(資料照)

2022/10/17 10:4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就讀台北市某國立大學的葉男,今年4月在女廁持手機拍下女同學如廁畫面被發現,台北地院審理時,葉男認罪並當庭打電話道歉,獲女同學原諒也沒有向他求償,法官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條件是須依檢方指示每月至醫療院院所心理或精神治療1次。可上訴。

今年4月11日晚間10時許,葉男尾隨女同學進入女廁,再持手機拍下如廁3秒畫面,此時,女同學發現被偷拍,葉男也知道犯行曝光,隨即收起手機並躲在女廁中,只不過葉男以為等一下就沒事,仍被女同學揭穿偷拍,報警處理。

葉男在檢方偵查、院方審理時均承認偷拍一段3秒左右影片,案發當下已立刻刪除,後來也因為感到懊悔就將手機摔壞。

北院指,葉男當庭打電話道歉,已獲女子原諒也沒有要向他求償,審酌他曾服用藥物,後來一度停藥,大三後又開始服用,案發後在校曾接受過心理輔導6小時,故依法判拘同時給予緩刑機會,條件是須依檢方指示每月至醫療院院所心理或精神治療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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