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魯麵」能左右選票? 候選人回檢察官:真的會!

台南人對麵羹慣稱「魯麵」而不是「滷麵」,有業者口述,「魯」字有鮮美的意思,有把鮑魚曬乾後再烹煮的美味的意思,這是形容魯麵的珍貴和濃郁口感。(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市長、議員選舉倒數,各地檢察機關都在宣導反賄選,南檢知名檢察官羅瑞昌14日主持反賄選座談會,侯選人的問題集中在台南喜慶常會吃的「魯麵」上,質問檢察官一碗魯麵超過30元,但準備魯麵是台南選舉特有的文化,這樣到底算不算賄選,羅瑞昌舉例選罷法99條解釋選票與魯麵的對價關係,反問候選人,台南人真的會因為誰提供的魯麵比較好吃,就投給誰嗎?有候選人舉手回說,魯麵真的會左右選情,讓羅瑞昌語塞。
在選舉相關法規中,並沒有規定多少錢才算賄選,不過今天在座談會上候選人、現任市議員,都認為活動中如果提供超過30元的伴手禮就有賄選嫌疑,甚至有國民黨市議員抗議,選舉活動時會發包子、粽子有「包中」的含意,但是現在物價越來越高,包子、粽子或是一碗魯麵,都超過30元,他認為這些食物是選舉文化,也是這些是人與人溝通媒介,如果這樣就被列入賄選嫌疑,很沒有人情味。
甚至里長候選人質問:「檢察官!給一碗魯麵是不是賄選,我只要知道這個就好!」檢察官羅瑞昌說,選罷法99條第一項規定,看起來好像很難懂,但是在講選票與「不正當利益」的關係,台南的選民會為了一碗魯麵好不好吃,就把票投給誰嗎?
羅瑞昌用魯麵好不好吃婉轉解釋,在調查實務上,茶水、點心或是造勢用的衣帽,都不會特別認定是賄選。
不過這時候有候選人舉手發言,表示台南選民真的會因為魯麵改變投票意向,尤其長輩會比較哪個候選人的造勢活動提供的魯麵大不大碗,誰的料比較多、口味比較道地,他們是用這個方式來評比候選人,而不是依靠政見,希望選委會能試著改善一下競選方式,這問題讓羅瑞昌接不下去,表示如果有賄選情況,可以打0800反賄選專線。
魯麵其實是麵羹的一種,高雄餐旅大學的研究調查,這碗麵羹材料豐富,有金針、木耳、扁魚、蝦米,還要有豬肉、魚漿、蝦子,是台南在嫁娶時必備的食物,是因早年交通不發達,男方送聘人員抵達女方家時,女方家為感謝男方家跋涉的回禮,現在則變成喜慶上常見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