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也曾犯!中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酒駕被逮 累犯判4月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酒駕被逮。(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已宣布退黨、退選的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上月深夜酒駕被逮送辦,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聲請簡易判決,法官認為,林兩年前才因酒駕被抓遭緩起訴,期滿又再犯,顯然圖存僥倖之心態可議、不知警惕,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今年9月12日深夜11時許,林義偉在友人處所飲用啤酒後,不顧大眾通行安全,開車上路,行經西屯區黎明路、經貿路二段交岔路口時,因超越停止線,被執行巡邏勤務員警見狀攔查,發現有酒容且酒氣甚濃酒測,經呼氣酒測值達0.85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甚多,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並由台中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林義偉曾於109年間酒駕,經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確定,但林不知警惕,於緩起訴期滿後又酒駕,漠視交通安全相關法令,以及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的用路安全,圖存僥倖的心態可議,依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林義偉曾任蔡英文山城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特助,2018年投入台中市議員候選失利,今年再度獲得黨內提名參選,未料選戰打得如火如荼卻陷入酒駕風波,同黨市長參選人蔡其昌表示,他長期態度就是「酒駕零容忍」,林犯了這種嚴重錯誤,讓人無法原諒,應該要「知所進退」,而林隨即也發出聲明表示「 做了最壞的示範」,宣布即刻退黨並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