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網友首約就硬上 他辯「想當男友」法官不信
對於男子阿德與女網友小芳首次約會就硬上,台南地院依強制性侵罪判阿德3年8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阿德與高雄1名成年女子小芳在交友軟體結識,2021年12月間,小芳與阿德約到男方台南住處聊天,阿德涉利用與女方一起在家看電影時、對女方上下其手。女方指自己有男友、不可以這樣等言語、肢體拒絕男方,阿德仍強脫女方衣褲、性侵得逞。一審法官以受害女與其男友證述、女方及阿德通訊內容等物證,認定構成強制性侵,判阿德3年8月徒刑。
判決指出,已有男友的小芳(化名),因男友無法陪她、心情不佳,她與男網友阿德相約聊天,2021年12月17日晚間7點許,小芳到阿德位於台南市某地的住處聊天。沒想到阿德對小芳心懷淫念,他先對女方親吻頸部。
小芳回應說「我有男朋友、不要這樣」、並欲離開時,阿德違反女方意願、拉住小芳的手,並拉回床上,阿德再強壓在女方身上、且不顧女方一再拒絕與肢體掙扎、反抗,他舔吻女方胸部、強脫其衣褲後,對小芳性侵得逞。
訊時,阿德辯解當時有在追求小芳,要脫女方內褲時,女方拉著褲子說已有男友,他告訴小芳「想當她男友,會對她負責」,小芳才放開手,且有問小芳說「可以嗎?」,小芳回說:「嗯,但不能射在裡面」,與小芳發生關係,是得到女方同意的。
小芳說,因為無聊,才找網友見面聊天,當天有跟阿德借廁所洗頭,之後男方就強壓她身體、對她性侵,她有反抗、拉阿德頭髮並踢他,事後,阿德一直跟她道歉,她說不可能原諒對方,就去洗澡穿上衣物、開門離去。
一審法官也傳訊小芳的男友說,事後,小芳心情很沮喪,後來曾尋短,是因為他為了這事與小芳分手。法官並查出小芳於案發後曾對男友說是遭男網友硬上,一再表明自己對不起男友;且在2022年2月初,小芳曾因心情不好服藥過量就醫,顯示案發後,女方出現相當負面的情緒。而阿德於事後也一直傳訊向小芳道歉,都能佐證男方對女方是強制性侵,採信女方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