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每日1信給入獄小王 百萬年薪夫怒告獲賠
陳婦、莊男暗通款曲,被高雄高分院判賠。(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陳姓已婚女保險員認識長相斯文的莊姓男子僅月餘,對方即入監服刑,她卻每天1封信報備行程並傾訴心聲,被年收入上百萬元丈夫提告求償,地院判決莊男、陳女連帶賠償50萬元,但高雄高分院認為2人未發生性關係,酌減為25萬元定讞。
結婚4年多的林姓人夫指出,自2020年7月間,其妻陳女與莊男有曖昧書信來往,2人並於年底先後在台中、台北見面出遊,甚至投宿汽車旅館,後來乾脆離家出走,與莊男私奔。
2021年3月間,他透過友人協尋陳女下落,發現她懷孕,進行流產手術後,陳女保證與莊男斷絕關係,不料沒多久又藕斷絲連,並在5月間突然出走,至今不知去向,憤而要求2人連帶賠償80萬元。
莊男指出,2020年6月初,因貸款需求而認識陳女,隔月便因案入監,2人雖曾書信往來,但她未曾提及已婚,並在11月出獄後開始追求、出遊,直到去年農曆春節,電話聯絡陳女,因其夫接聽,始知有家室,並否認投宿旅館「嘿咻」﹔陳女在一、二審開庭時,均未到庭答辯。
二審合議庭調查,據莊男服刑期間與陳女書信往來,另有「沒有我在的日子你是否能依然開心」、「我在裡面跑不出去,你不用擔心」、「我知道你有遵守約定,每天報備行程」、「還有別忘了,你面對的是客戶,別被拐走了!最重要的是每天記得想我,任何事記得報備」等語,認定確有逾越一般男女關係,但查無「炒飯」證據,改判只需賠償25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