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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訴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

    藍白立委以人數優勢舉手表決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記者方賓照攝)

    藍白立委以人數優勢舉手表決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記者方賓照攝)

    2024/12/20 18:33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20日)在藍白立委人數優勢下,舉手表決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大法官因故未達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要求大法官現有總額等同「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從過半提高到法定總額的3分之2,修法於公布日施行。亦即,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

    全案今天列為立法院會討論事項,國民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主張現有總額指的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的大法官人數(15人),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以上同意;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另外,民眾黨團提出再修正動議,除現行條文外,明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增訂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民國113年12月20日修正的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於廣泛討論階段,批評「憲訴法」修法在委員會快轉過水、且未經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民眾黨團最後一刻才拿出黑箱條文,這與上會期的國會擴權修法如出一轍;藍白最終的政治計謀一樣,都是鎖死憲法法庭的開會人數、癱瘓憲法法庭,民進黨團反對違憲法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則質疑,民眾黨團竟能未卜先知,將法案修正日明確定為今天。

    經舉手表決,藍白立委挾人數優勢,三讀通過民眾黨團所提再修正動議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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