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赴銀行辦事 竟「凍未條」襲臀女行員
男伸手摸女行員臀部,北院依性騷擾罪判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陳男今年3月23日到銀行辦事,見女行員影印資料,竟「凍未條」伸手摸臀,台北地院審理時,他改口認罪,也承諾賠償3萬元,但未獲女行員同意,他被依性騷擾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陳男原本在檢方偵查時拒絕認罪,直到法院審理,才改口承認犯行,並表示要賠償3萬元,試圖取得和解換撤告,但女行員並不接受。
北院審酌,陳男因一時衝動犯案,惡性並非重大,且犯後坦承犯行,也有賠償意願,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