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煌、高虹安、柯志恩提告 「翁達瑞」首度出庭請回
陳時奮被余、高及柯等3人提告妨害名譽今首度出庭。(圖擷自翁達瑞臉書)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旅美教授陳時奮被指控涉以筆名「翁達瑞」在臉書評論,接連指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參選新竹市長的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及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的論文涉抄襲或學術不倫,陳時奮因此被余、高及柯等3人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陳,庭訊2個多小時後將陳請回,陳面對媒體追問僅說「謝謝你」。
陳時奮日前透過律師洪士傑發表聲明,內容提及「因工作緣故,本人旅居北美30餘年,基於對故鄉台灣的關心,我長期在媒體與臉書發表文章,評論時局與人物,我使用『翁達瑞』的筆名寫作,並開設以『翁達瑞』為名的臉書帳號,張貼我撰寫的評論文章。」
陳的聲明還提到,「由於我使用筆名寫作,加上長期住在國外,傳票或訴狀的送達或有困難,為不增加檢方麻煩,我主動回國配合偵辦,我撰寫對時局與政治人物的評論,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但不能違反刑法的誹謗界線,提告人有權保護名譽免受損害,但不能用提告打壓言論自由,逃避輿論監督,甚至把司法當選舉作秀工具,公共評論與毀人名譽之間,或正當提告與濫訴作秀之間,都要有明確的界線,究竟何方越界,我期待司法做最後定奪。」
自稱是「美國大學教授」的臉書帳號「翁達瑞」,多次針對先前參選桃園市長的林智堅所衍生碩士論文爭議發表看法,他稱經比對後林智堅是原創者,余才是抄襲者;不過,台大學術倫理審定會認定林智堅涉抄襲,撤銷林的碩士學位,余即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會對網路上涉及誹謗或是妨害名譽之指控提告,余正煌的律師吳俊達另於臉書貼出告訴狀,指余已對「翁達瑞」提告。
今年8月21日,「翁達瑞」臉書另針對高虹安的博士論文,以「投機取巧的高虹安」為題,內容提及「『灌水』到將近50頁…如果高虹安是我的博士生,我不會讓這種『投機取巧』的寫作手法過關。如果我是新竹市民,我也不會讓這種『投機取巧』的人當市長」等語;高認為陳以「翁達瑞」為名,在臉書對她的博士論文提出不實言論,今年8月26日也在律師陪同下到北檢提告。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也不滿遭化名「翁達瑞教授」的網路粉專,以「學術不倫」等字眼形容,今年7月4日,委任律師杜家駒向北檢告發,指控「翁達瑞教授」粉專管理人陳時奮涉嫌誹謗罪。
陳時奮則於本月1日在臉書發文提及,「我已經委任了律師,會遵守訴訟程序配合檢調的偵查。若我的言論越界,我會負起文責;若我的言論正當,我也會捍衛清白。」等語,之後陳時奮曾接受媒體採訪,承認自己就是「翁達瑞」,並解釋翁取名由來,是因他當時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諧音就像「翁達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