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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創辦人李世聰被控挪用公益捐款不起訴 妻子涉盜蓋董事印文被訴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戴墨鏡者)前年遭檢調約談。(資料照)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戴墨鏡者)前年遭檢調約談。(資料照)

2022/09/12 11:5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被控利用公益捐款名義,將龍巖公司的2100萬元款項挪至龍巖基金會,之後轉至妻子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名下;台北地檢署查出該款項確實用於公益,劉萍雖混用公、私帳戶,但公益捐款沒流入私人口袋,今將李世聰、劉萍不起訴;劉萍初次接受檢調約談繳交的2100萬元,如今確認未涉及不法,檢方將歸還。

然而,劉萍也因此案而被檢調意外查出,她於2013年之前,涉嫌未經福澤慈善基金會董事高芳育的同意,擅自刻印高芳育的印章,並分別於2013年至2019年間,於年初編製前1年度的收支餘絀結算表、目的事業支出明細表、平衡表等各式決算報表及業務報告書,或於年底編製前1年度預算書等文件時,在製表簽章欄、執行長簽章欄或主辦會計簽章欄上,盜蓋高芳育的印文,此部分涉及偽造文書,今將劉萍起訴。

檢調獲報,2013年至2014年間,李世聰被控涉透過公益捐款名義,將公司款項陸續移轉至福澤基金會名下,作為李世聰及劉萍的個人私用,每年度挪用金額達300萬元,相關款項疑似用於繳交劉萍的私人信用卡費、健保費、電話費以及貸款本息與購買精品等。

此外,2016至2019年間,李世聰另被控透過參與及主導龍巖基金會董事會議的機會,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要款項為由,陸續出售該基金會所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出售股票所得,以公益捐贈名義匯至福澤基金會,之後再對主管機關不實申報,總計遭挪用金額共有7個年度,金額總計約2170萬元。

不過,檢方歷經將近2年的調查後發現,根據福澤慈善基金會2013年至2019年度的結算申報書件,該期間基金會舉辦各項公益活動經費及水電、保險費等基本營運支出,合計2755萬7701元,已超過2170萬元的捐款金額,且各年度支出均有經過記帳士或會計師審核發票、收據等交易憑證,確認相關款項的確有用於公益,也沒有虛報墊高款項等不法情形,因此認定李世聰、劉萍2人涉挪用公益捐款的罪證不足。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妻子劉萍(左)。(資料照)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妻子劉萍(左)。(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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