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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更裁!《角頭》臨演李振豪涉人蛇案 有逃亡之虞交保撤銷

人蛇集團抗告案,高院今將李振豪4人的交保案撤銷發回北院更裁。(記者楊國文攝)

人蛇集團抗告案,高院今將李振豪4人的交保案撤銷發回北院更裁。(記者楊國文攝)

2022/09/08 22: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國片《角頭》擔任黑幫臨演的竹聯幫東堂要角李振豪等9人,涉嫌與人蛇集團掛勾,成立國內最大人口販運集團,誘騙85名國人赴柬埔寨,日前被台北地檢署依買賣人口等罪起訴,但原本在押的李振豪等6人均被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檢方昨以6人有逃亡、串證之虞,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晚裁定李振豪、林晉宇、陳思瑋、黃炫逢4人獲交保的部份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更裁,鄭學鴻、陳均翰抗告駁回,均不得再抗告。

高院裁定指出,依被害人、同案被告證述及扣案證據指出,李振豪等4人涉嫌接洽、諫定價格、分派任務、招募、獲利計算、保管基金零用金、應徵者的接送、協助監視等行為,均罪嫌重大,且李等4人均為集團較高階的核心人物,較其他成員熟悉集團內部的分工、金流去向,具較高機率與未到案的共、證人勾串、滅證,加上本案涉境外犯罪,尚有多共犯仍在柬埔寨,李等4人有逃亡之虞,具羈押原因,北院卻裁定4人交保,因此檢方抗告有理,應由北院更為適當裁定。

至於鄭學鴻、陳均翰2人,高院認定鄭非主導者,陳僅負責接送應徵者,對組織內部分工所知有限,尚無勾串或滅證之虞,均予交保等處分即足以防止2人逃亡。

北檢調查,88名受害國人之中,有3人在出國前及時脫身,其餘85人被騙到柬埔寨,只有18人成功被救回,剩餘的被害人迄今仍被人蛇集團拘禁於海外,生死未明。

北檢起訴時痛批李男等9人侵害人權甚鉅,屬於高度組織及分工的跨國詐欺、人口販運,為聯合國公約明定應打擊的跨國組織犯罪,重創我國的國際形象,建請法院依被告所扮演角色及犯後態度等情狀,各量處適當之刑。檢方雖查出李振豪等人與竹聯幫關係密切,不過相關被告均否認有幫派背景。

北院裁定原本在押的李振豪六人均予交保,北院指出,李等6人涉犯刑法買賣人口等罪的嫌疑重大,為5年以上重罪,且涉及境外犯罪,尚有共犯在境外未到案,有相當理由認定6人有逃亡之虞及有羈押原因;但6人都有固定住居所,也多有固定工作,搭配限制出境等境管相關處分,即無羈押的必要,因此裁定6人各20萬至70萬元交保候傳,其中,以李振豪70萬元交保金最高,其餘分別為林晉宇40萬元;陳思瑋和鄭學鴻各30萬元;黃炫逢和陳均翰各20萬元;6人均被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每週須向住居處轄區派出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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