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和毒蟲聯手假檢舉 自導自演詐騙檢察官、法官
懲戒法院判陳員降兩級改敘。(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一名陳姓員警為了毒品績效,竟和轄內多名毒品人口聯手偽造假檢舉案,據此請檢察官向法官聲請搜索票,為免事跡敗露,陳員還假冒同仁名義製作不實報告,一路詐騙檢察官與法官,直到新北地院法官發現有異,依職權告發後,才發現這些案件都是陳員自導自演。刑事部分,陳員被判刑1年6月,緩刑5年;職務部分,懲戒法院日前判他降2級改敘。
2018年起,陳員為求查緝毒品績效,告知轄內多名毒品管制人口,若擔任檢舉人而查獲大量毒品,依法可獲得獎金。陳員要求他們拍下自己杜撰的偵查報告,要求這些人日後接到檢察官或法官以電話詢問時,則依照該報告內容回答。毒蟲明知陳員要求擔任假檢舉人,仍表示同意。
陳員先選定轄區內其他毒品人口做為聲請搜索的對象,偽造施用毒品的證據,再請前已合謀的毒品人口冒充檢舉人在調查筆錄及指認紀錄表上簽名。製作不實卷證後,陳員再報請新北地檢署審核,轉請新北地院核發搜索票。
多次如法炮製相同手法,陳員憂心事跡敗露,竟把歪腦筋動到同仁頭上,自忖改以他人名義申請,或可瞞騙檢察官及法官,遂以同事名義為承辦人,盜蓋職章,再製造假檢舉人,製作不實報告,故技重施,一路瞞天過海拿到搜索票。
直到新北地院法官發現有異,依職權向新北地檢署告發,檢察官2019年指揮新北市調處前往陳員所在的派出所執行搜索,扣得電腦資料、隨身碟、書稿等物,全案才炸鍋。
經過清查,法院認定他犯下10次罪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故意犯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而使用偽造之證據,判刑1年6月,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
新北市政府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合議庭指出,陳員服警職,本當嚴守法律規定,依法執行職務,竟為圖查緝績效,虛捏刑事證據並予以行使,足使民眾喪失對公務員執行職務的尊重及信賴,嚴重損害政府機關信譽與形象,為維護公務紀律,有懲戒必要。
合議庭表示,本案事證明確,審酌陳員身為警員,未能謹守法紀,為圖績效而違失,損及機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誠屬不該,惟行為後坦承違失,態度尚稱良好,判處降2級改敘以懲戒。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