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一身病但「色心」不減 摸智障女一次給100元
76歲老翁罹患多種慢性疾病,卻對女子猥褻,每次給100元。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從事修改衣服的76歲林姓老翁,有心臟病、疝氣、腎衰竭等宿疾,但色心卻不減,去年多次對中度智能障礙女子小芳(化名)猥褻,每次給100元的封口費,被小芳之父發現報警偵辦,法院審理時,林姓老翁坦承犯行,賠償小芳與其父親共1萬2000元和解,法官認為他顯有悔意,且無再犯之虞,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林姓老翁罹患心臟病、疝氣、慢性腎衰竭等疾病,卻對智能障礙女子小芳猥褻,小芳指稱,從去年4月至9月,老翁見她走過店外,就招手叫她進入,再拉下鐵門猥褻她,不過,因小芳難以描述確實的時間與次數,檢方以猥褻一次起訴論罪。
老翁則宣稱,是小芳主動找他,他坦承有摸小芳的下體與胸部,之後給100元,但他不知道小芳是中度智能障礙者,只是略知小芳有身心上的障礙。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林姓老翁利用小芳智能障礙而不知抗拒,對小芳犯下乘機猥褻行為罪,犯後坦承犯行,賠償小芳及父親1萬2000元和解,另外,參酌老翁罹患多項疾病,且顯有悔意、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並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