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漁電共生弊案 嘉義縣議員羅士洋30萬交保喊委屈
羅士洋今到嘉檢說明,檢方複訊後諭知30萬元交保。(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議員羅士洋涉入「布袋鎮漁電共生非法回填廢棄物案」,今天(6日)由律師陪同到案說明,下午檢方複訊後,諭知30萬元交保。
檢調廉偵辦布袋鎮漁電共生農地非法回填廢棄物案,2日搜索布袋鎮公所及布袋鎮長陳鳳梅住家、羅士洋服務處等相關處所,傳喚陳鳳梅、羅士洋及布袋鎮公所方姓建設課長等10餘人。隔天檢方複訊,陳鳳梅10萬元交保,方姓課長、謝姓業者5萬元交保,遭通緝的楊姓土方業者訊後發監執行1年6月。
羅士洋2日未到案,之後委由律師向檢方表達9月5日到案,因嘉義縣議會當天開議形同保護傘,羅士洋再向檢方請假,改期到今天到案說明。
嘉檢發言人主任檢察官江金星說,檢察官會按各別犯嫌所涉入情節輕重及有無逃亡之虞等情形,綜合決定交保金額,羅士洋經合法傳喚卻遲未到案,也是考量點;目前全案仍在調查階段,羅士洋涉案程度都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羅士洋交保後受訪說,一直以來民眾請託都會認真完成,如公司行號要請執照,因他也是建築公司出身,對流程清楚,都會協助服務,且服務都不求回報,很委屈,若10天前知道,下屆選舉將不會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