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內褲勃起與女大生相處 老闆娘撞見崩潰大怒
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林姓女大學生課餘時間打工賺錢,卻與老闆發生不倫戀,2人在辦公室相處時,被老闆娘撞見其夫僅穿著內褲並勃起,追問下姦情曝光,憤而求償50萬元,橋頭地院判林女賠償15萬遮羞費。
結婚10多年的楊姓婦人指出,2019年間,林女與其夫阿榮(化名)認識後,明知他有配偶,竟常常以進修、討論作業為由,出入她家裡,並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同居發生超友誼關係。
她說,去年10月15日,他進入透天住家1、2辦公室時,赫見其夫只穿內褲,站在林女身邊,下體還是勃起狀態,頓時精神崩潰,並經醫生診斷患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急性壓力反應、適應性失眠症等病症,因而要求林女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林女雖坦承2人「嘿咻」,但否認曾同居,經此教訓非常後悔,目前仍是大學生,經濟能力有限,需仰賴母親資助生活費用,無法負擔高額賠償。
承辦法官調查,據阿榮證詞,2人只在摩鐵「炒飯」3次,並審酌兩造學歷、經濟狀況,認為林女應賠償15萬元比較合理,可上訴。
案發後楊婦與阿榮經高雄少家法院進行調解,雙方同意協議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