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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師發現學童身上有瘀傷 追出母親同居男友下重手家暴

國小老師細心發現學童身上有瘀傷,追出母親同居男友下重手家暴,判刑5月須入監服刑。(記者黃良傑攝)

國小老師細心發現學童身上有瘀傷,追出母親同居男友下重手家暴,判刑5月須入監服刑。(記者黃良傑攝)

2022/08/22 16:23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劉姓男子與女友同居,並接她12歲孩子同住,劉男因不滿男童玩手機不睡覺,憤持「愛的小手」打男童,男童到學校上課,被老師發現其身上多處瘀傷,向社會局通報家暴案,劉男竟推稱男童犯錯,同意大人打他屁股懲罰,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不採信,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

判決書指出,受害男童於去年4月間上課時,老師發現他的四肢、胸背、腹部及臀部均有瘀傷,遍體鱗傷,懷疑男童遭家暴受虐,啓動通報機制,劉男否認對同居女友的小孩施暴,辯稱男童傷勢是自己在學校跌撞造成,至於當天晚上,因男童半夜玩手機不睡覺,經告誡並懲罰,男童同意打他屁股接受體罰,才會拿「愛的小手」拍打男童屁股,否認有對男童施暴。

檢警受理調查時,男童指控劉男發現他沒睡覺,繼續玩手機時,令他到客廳半蹲處罰,再用塑膠藤條鞭打,甚至踹他的肚子,媽媽當時曾勸阻無效,社工陪男童驗傷,發現其胸部、下腹部、下背部、臀部等處都有瘀傷,檢方認定被告家暴男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起訴劉男。

法院審理時,男童母親指證同居男友對她的兒子施虐時,她正在浴室裡,聽到兒子的哭叫,她追問男友孩子不是在睡覺,怎麼還被打?劉男回孩子躲在房間玩手機又說謊,才處罰他並沒有暴打或虐待;男童不否認在學校跌撞受傷,但有一半傷勢是被告打的,因為劉打他很多次,就算他道歉認錯也不會接受。

法官認為男童身上傷勢,是學校老師發現才通報、調查,並非自己或家人主動報警追訴,較無主觀立場或目的,證詞可信性極高,認定男童身上傷勢應是被告施虐造成,判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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