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違反居檢規定又沒繳罰緩就離境 士林分署跨海追回20萬
吳男違反居檢規定挨罰20萬元,卻拒繳並離境前往美國;所幸士林分署成功跨海追回。圖為其中一張吳男委託在台友人代為匯款照片,總計5張。(士林分署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1對情侶檔今年1月底從美國返台,雖依規定進行居家檢疫,情侶卻在期滿前10小時一同外出,2人事後分別挨罰20萬元;女友已繳清,吳姓男子則因逾期未繳被移送卻又離境,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說,吳男後來擔心自身信用受損,趕緊跨海委託友人分5次匯款代為繳清。
現年24歲的吳男,是在今年1月30日帶未婚女友返台,並選擇「7天防疫旅宿+7天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檢疫措施,2月6日至13日24時是情侶進行「第2個7天時」居家檢疫時間。
然而,吳男卻於13日下午1時許,提早10小時左右,帶未婚妻離開居檢處所,與家人一同用餐,直到下午3時許才回到居檢處所,全程約2小時。
台北市民政局得知後,分別對吳男情侶檔裁罰20萬元,女友已繳清,吳男卻未繳清並出境,遭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說,經調查發現,吳男在多家銀行均有利息所得,因此先執行他的銀行存款,隨後也接到吳男從美國來電喊冤稱自己並非拒繳,而是不知道何時與何處繳納,但為免自己與往來銀行間的信用受損,加上自己目前真的無法回國,故已請在台友人以匯款方式繳清。
士林分署確認吳男的友人已匯款後,立即撤銷扣押命令,同時呼籲國人,若拒絕繳納罰鍰又不辦理分期,分署除了會扣押義務人的財產外,更可能採取限制住居、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