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竟指控法警殺人 勘驗監視器真相大白慘了
韓女涉誣指法警持酒精殺人,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韓姓女子前往高雄地檢署開庭,不滿被林姓法警制止未從檢測安全門進入,竟涉嫌誣告他持酒精殺人,經地院判刑2月後,高雄高分院審酌法警未提告等情節,予以緩刑2年。
韓女因恐嚇取財案,於前年8月7日下午,前往河東路高雄地檢署開庭,欲從大門旁邊進入,被林姓法警制止後,改走檢測安全門,並進行安查及量額溫。
韓女明知林員未朝其口鼻噴灑酒精,竟誣指他持酒精殺人,並由檢事官開庭受理後,承辦檢察官發現她指控子虛烏有,林員處分不起訴,並因誣告為公訴罪,自動簽分案並起訴韓女。
地院當庭勘驗監視畫面,林員右手對韓女量額溫,左手持酒精噴器全程均朝下,未朝她頭臉口鼻噴灑,不久韓女即離去,並認為她浪費司法資源,依誣告罪判處徒刑2月,不准易科罰金。
韓女上訴指監視畫面經過剪輯,甚至不是當天的錄的,並說,林案經檢方簽結,誣告罪自然不成立。
2審合議庭調查,韓女所辯不足採信,並審酌她自稱已撤告,林員也未提告,予以緩刑2年,以啟自新,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