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黃牌重機加裝拖車載幼童 警要開罰
黃牌重機後方加裝拖車載幼童,警追人要開罰。(民眾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警方接獲檢舉,指出7月31日中午在台3線98.4公里苗栗縣路段,有一輛黃牌重機加裝自行拖車載幼兒,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確有相關違規狀況,目前正調閱車牌資料要開罰車主。
另外,頭份警方表示,車主舉動涉及反兒少部分依兒童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目前也通報苗栗縣政府社會處介入關懷。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指出,目前需先確認行為人戶籍在苗栗縣或是外縣市前來苗栗縣遊玩,再由當地主管機關裁罰。
至於相關行為所涉違反兒少法部分,張國棟表示若車主是偶發性違規,單純想帶小孩出門一起玩,本意雖無違法但做法確實不當,屬偶發性者將會要求需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強制親職教育。
張國棟也強調,若車主舉動屬於常態性,此舉確實讓幼兒陷入危險之中,違反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2款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張國棟說,除要求車主說明狀況外,也會開出裁罰6萬到60萬元罰鍰,屬於相當重的處罰,至於幼兒還不至於由社會處介入安置。
黃牌重機後方加裝拖車載幼童,警追人要開罰。(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