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球國手是性侵犯!與室友KTV「撿屍」輪流性侵
高等法院今判決涉嫌撿屍輪流性侵21歲正妹的合球國手林聖傑、大學室友吳國和各3年1月徒刑,還可上訴,林2人均未到庭聆判。(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合球國手林聖傑與大學室友吳國和涉嫌在KTV「撿屍」,把21歲被害人帶回宿舍輪流性侵,台北地院審理時,林、吳2人都認罪,並請求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但合議庭認為,2人均無減刑的適用,依乘機性交罪各判3年1月徒刑;檢方和林、吳2人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仍判2人各3年1月徒刑,還可上訴。林2人今均未到庭聆判。
林聖傑是教育部體育署在合球項目的重點栽培選手,2018年國內舉辦賽事時,林男表現佳,進而獲選「U19雙籃」項目男子最有價值球員,吳國和也具國手實力,案發時均在大學就讀,因涉性侵案使大好前途上陰影。
判決指出,2019年6月23日晚間,林聖傑、吳國和與友人赴北市某KTV飲酒歡唱而結識被害人,夜唱到隔日上午8時結束,2人見被害人酒醉,把她「撿屍」回林、吳的大學男宿舍,放在上層床鋪。
吳國和見被害人不醒人事,一時之間性慾高漲,跳到上鋪將她脫去衣褲,性侵得逞。不久,林聖傑與另名同學返回寢室,林見被害人仍意識不清,接手換他性侵。
北院審理時,林、吳2人均認罪,律師也求情表示,2人都均無前科,且在大學就學中,都是具有國手級體育實力,尤其林聖傑更是國家合球代表隊的成員,是因一時酒後失慮而觸法,另2人都有意和解,礙於被害人要求金額太高才未能達成,盼依刑法59條減刑或宣告緩刑
合議庭認為,林等2人事發前與被害人互不認識,竟因她在KTV喝醉,就「撿屍」輪流性侵,行徑惡劣,而且依被害人母親證詞,被害人因為遭性侵,至今仍走不出來,因為沒有臉面對同學,也無法繼續就學,已辦休學,平常打工返家就是關在房內,故林2人已造成被害人很大創傷,並無絲毫值得憫恕之處,無法減刑,依乘機性交罪各判3年1月,且不得緩刑。林2人所犯的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之罪。
合球國手林聖傑。(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