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萬安演習男子照騎單車上路 最高恐被罰15萬
韓姓單車男子不甩萬安45號演習,拒絕配合警方引導避難,被警依民防法函送裁罰。(民眾提供)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111年萬安45號演習,南部地區,包括高雄市、台南市及屏東縣,今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警報聲一響,高市警方立即管制人車,公車也配合停下,員警指揮5、6位乘客下車,魚貫步入地下室避難空間,今天演習發生一件違規案件,韓姓男子騎單車拒絕警方引導避難,警方將開罰3至15萬元。
警方指出,演習13時30分開始,5分鐘後在新興區八德一路與南華路口,一名韓姓男子(40歲)在演習警報響起後,仍不聽從員警指揮疏散,堅持騎乘腳踏車,並意圖跨越馬路,現場員警指揮制止仍不聽,演習結束後立即以優勢警力將韓男帶返駐地,後續依民防法規定,函送警察局予以裁罰。
新興警分局強調,萬安演習警報響起時,民眾無需恐慌,應馬上將住家或商店的門窗緊閉、拉下鐵門及熄滅燈火,演習需按規定接受警察指導,進行人、車疏散、交通管制,以及就近至避難場所躲避,若經勸導後仍不配合關閉或不接受指揮疏散避難者,依「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規定,可處罰新台幣3萬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