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吃閨密 小三判賠30萬遮羞費
沈女介入徐女婚姻,被高雄高分院判賠30萬遮羞費。(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徐姓婦人無意間發覺其夫手機出現「寶貝愛你」等語,經暗中追查小三沈女竟是她閨密,頓時崩潰悲痛,憤而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高分院判決沈女賠償30萬元遮羞費定讞。
徐婦告訴承辦法官說,結婚4年多後,她發現其夫舉止異常,經常藉故外出,經她暗中調查,赫然發現其夫於109年10月底起,與其閨密沈女交往,期間曾數度出遊,還互傳「寶貝」、「愛你」等親密簡訊。
此外,2021年3月9日至同年月10日,2人在屏東市女方租屋處過夜,她乃於隔月初與其夫離婚,並飽受精神折磨,要求沈女賠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沈女則辯稱,她經徐女介紹認識其夫,否認交往、一同出遊過夜,LINE對話紀錄如「想你」、「寶貝」等親暱字詞,均為其夫所傳,並為朋友間的對話。並說,刑法通姦罪經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無效,徐女請求侵害配偶權無效,她不用賠償。
一、二審法院調查,據徐姓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及其夫清晨5點多,自沈女租屋處離去,認定2人逾越一般朋友關係,並審酌兩造學歷和職業等狀況,沈女賠償30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