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賺不到1200?議員28歲兒當「雞頭」 吐不法所得免關太划算

葉少爺(前)犯10罪,只要繳罰金180萬及124萬不法所得就可免於坐牢。(翻攝自網路)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議員的兒子「葉少爺」26歲開始與同夥經營起「性服務業」,他結合「叫雞APP」,被喻為中部最大「雞頭」,利用旗下10名越籍女子賣淫近3年,去年2月才被警方查獲,今年3月被檢方依妨害風化罪起訴,今天被判共犯10罪,只要繳180萬元罰金和124萬元不法所得就可換得「自由之身」。一名法界人士說,「太划算」了。
判決出爐,彰化檢方認為符合預期,但一名法界人士認為這是「輕判」。
法界人士說,葉少爺旗下有10名賣淫女子,這已經是「應召站」的等級,性服務產業在武漢肺炎疫情爆發之前獲利驚人,但檢方估3年不法所得才124萬元,平均一天不法所得不到1200元,有點誇張。警方可能沒有查扣關鍵帳本,僅能靠嫌犯認罪,嫌犯自認獲利有限,檢方當然認為判決「符合預期」。
他說,才26歲就會仲介賣淫當「雞頭」,除非背景很硬,否則,生意好到爆就很快被同業檢舉,這種案件爆發,通常是同業檢舉或旗下的小姐「自爆」,當然「葉少爺」的爸爸從政,也不能排除政敵檢舉。
他指出,這種案件通常是觸犯妨害風化或違反人口販運罪,人口販運罪刑責特別重。台灣有很多逃逸的外籍女移工,也許「葉少爺」收留她們,供應她們吃住,提供「工作賺錢機會」,葉少爺其實是小姐的「恩客」,只要小姐口徑一致聲稱「自願下海」,檢方很難用較重的人口販運罪將她們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