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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砸50萬停「抗議車」無法管 警方:函請交通部研議

    有車主為了抗議,一年砸了快50萬長期停用停車格,雖然警方認定這是不正常使用停車格的行為,影響正常民眾的停車權益,也常常被民眾質疑為什麼不取締?但警方表示無法管,已經請交通部研議。(記者王捷攝)

    有車主為了抗議,一年砸了快50萬長期停用停車格,雖然警方認定這是不正常使用停車格的行為,影響正常民眾的停車權益,也常常被民眾質疑為什麼不取締?但警方表示無法管,已經請交通部研議。(記者王捷攝)

    2022/07/13 20:29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中西區是停車格高需求區域,卻有4輛「抗議車」在收費停車格一停就是一年,警方常接到民眾質疑為何不取締?但警方有苦難言,車主的車輛不僅按時保養,停車費也如期繳納,一年來砸約50萬停車費就是要抗議,然而這種不正常使用停車格的行為,已影響到民眾使用停車格的權益,卻無法可管,目前已經函請交通部研議。

    4輛「抗議車」很多台南人都很眼熟,車上除了懸掛抗議布條,還插著數公尺高的旗幟,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規定車輛載高、載重,但是這必須要在「行駛中」,警方為了這4輛車,與環保局、交通局多次會勘,雖然台南自治條例規定,停車格只能停放三天,超過可以移置,但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法令位階較高,警方只能遵循該法。

    警方後來針對這些抗議標語有礙市容的方面與環保局商議,並舉例2016年的4月12日,環保局曾公告,廣告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交通工具上放置廣告,有礙市容觀瞻者,清潔隊可將拆除,台南許多競選旗幟也是以此公告遭沒入,但是這些旗幟仍屬民眾的財產,這讓警方認為如果任意沒收,可能會衍生其他問題。

    後來「抗議車」上的抗議布條,被認定是「遊動廣告」所以回歸交通局權責,然而「抗議車」停車的地點,是停車格的高需求區也是觀光區域,這個不正常使用停車格的行為,惹怒停不到停車格的民眾,還曾被砸過車,但車主馬上找人來現場修復,交通局目前只能函文給監理站,每個月要求車主去驗車,同時蒐集「抗議車」有行駛的證據,警方則呼籲不要衝動觸法,已用個案方式函請交通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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