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中犯案逾10起!四處偷機車代步 「浪流連」男踼鐵板
汪嫌偷機車做為代步工具,騎到定點後即任意棄置。(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無業台中市汪姓男子居無定所,針對鑰匙未拔機車下手行竊作代步工具,雖未銷贓僅騎到定點即任意棄置,仍造成被害人相當大困擾,加上屢被查獲時交保,更讓他肆無忌憚持續犯案,但本月初再度行竊遭市刑大鎖定逮捕時,終於踼到鐵板,因清查犯案起碼超過10起,檢方建請法官羈押獲准。
台中市自年初以來陸續發生多起機車竊案,轄區分局積極調閱監視器,鎖定23歲汪姓男子涉嫌逮人,但經移送後,汪嫌仍利用案件審理期間繼續犯案,今年4月份台中市刑大肅竊組主動分析資料後,統合偵三隊等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擴大分析發生地監視器影像、深入統合各發生地點交叉比對足跡,發現有竊盜素行的汪嫌居無定所,搭乘免費公車出沒在台中市各處車站、鬧區,伺機竊取未拔鑰匙的機車代步,經常流連網咖、公園等不特定處所,造成偵辦時追蹤動態困難。
專案人員不眠不休跟監,上月底發現汪嫌故技重施,在台中新社區興隆街一帶巡視有無未拔鑰匙的機車,伺機竊取,立刻報告檢察官核發拘票,本月初在中區一家網咖內一舉擒獲,並依竊盜罪嫌送辦,且為了避免汪嫌再犯,同時向法院聲押獲准,並持續擴大清查。
市刑大偵三隊長詹典儒表示,經清查,汪嫌在大台中地區以此手法,起碼犯下10起以上的機車竊盜,且分析機車失竊原因,都因鑰匙未拔而遭汪嫌順手牽羊,使用後便隨意棄置路旁,藉此也呼籲民眾停放機車應注意是否將鑰匙拔起,並勿將貴重物品放置於車廂內,以免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
警方同時喊話宵小不要心存僥倖,認為微罪不會被羈押,還可以趁機再犯,只要符合羈押條件,台中市警局都會建請檢察官聲押,在台中犯罪,勇警必「連根拔起,嚴查嚴辦」,不分晝夜保護市民!
汪嫌偷機車做為代步工具,騎到定點後即任意棄置。(圖由警方提供)
警方月初在網咖循線逮汪嫌。(圖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