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到招待所坐檯 拒性交易卻遭下藥性侵

男子涉性侵酒店小姐。(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男子阿榮(化名)帶酒店小姐小雪(化名)到友人招待所坐檯,要求性交易被拒後,涉嫌讓她服用一粒眠性侵等逞,後來小雪發現丁字褲移位,私處有刺痛感,憤而提告,高雄高分院更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阿榮徒刑7年4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6年6月28日,阿榮打電話到高雄市某家酒店,點名小雪到楠梓區其友人的招待所坐檯6小時,小雪在晚上11點抵達後,現場另有小姐和男性友人各2人,大家一同飲酒作樂。
席間,阿榮涉嫌取出粉紅色藥丸,讓小雪吞下,並持續與在場之人吸食摻有3級毒品愷他命香菸,期間曾詢問小雪是否願意性交易,但遭到拒絕。
隔天凌晨3、4點,該2男2女陸續離開後,小雪因坐檯時間未到,2人繼續喝酒聊天,不料卻誤食阿榮摻入她酒杯的鎮靜藥物,藥效發作之際,小雪隨即點燃香菸,阿榮坐在旁邊對她說:「你相不相信我?」小雪回說:「我相信你啊」,隨即陷入昏睡並被侵犯。
上午7、8點,小雪清醒後,發現內衣褲移位,下體有刺痛感,詢問阿榮後得知被侵犯即離開,並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
阿榮應訊辯稱,有隔著衣物撫摸小雪胸部和下體,她沒有任何異議,堅稱是兩情相悅。
合議庭法官調查,據醫院檢驗報告、小雪證詞等證據,認定阿榮所辯不足採,判處7年4月徒刑,比原審多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