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被移送17次!「新店煙火哥」又上演凌晨煙火秀遭羈押禁見
「新店煙火哥」邱銘祥。(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被網友戲稱為「新店煙火哥」的34歲男子邱銘祥,3年前因女友與藍姓女子發生行車糾紛,竟瘋狂糾纏藍女,動輒在凌晨前往藍女新北市新店住處外放煙火,警方兩年多來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邱男17次,但僅2次成功裁罰,其餘15案被法官認定舉證不足而不罰,以致擾民的「凌晨煙火秀」持續上演,邱男再次放煙火而被拘提,台北地檢署考量他有再犯之虞,依違反公共危險等罪將他聲押禁見獲准。
檢警調查,邱銘祥上月涉嫌找呂姓友人幫忙,由呂男前往藍女住處社區附近放煙火,吵得附近住戶不得安寧,除了涉嫌教唆呂男放煙火的邱男被聲押獲准之外,放煙火的呂男也被諭令10萬元交保。
自前年1月開始,邱男開始前往藍女位於新店的住處大樓附近鬧事,起初先在藍女家的社區大門炮鞭炮、玩仙女棒,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之藉端滋擾行為移送北院裁處。當時邱男辯稱,適逢農曆過年期間,放鞭炮、玩仙女棒很常見,北院法官採信,以無法證明邱男有藉端滋擾住戶的犯意為由,裁定不罰。
之後邱男有恃無恐,又於前年10月至12月間的午夜至凌晨,至少5度「重遊舊地」,並施放「爆竹轟天雷」,嚇得藍女拍照蒐證報警,由於邱男未造成火災或民眾傷亡,難以公共危險罪論責,警方依社維法移送裁罰;此次邱男承認放鞭炮,被依投擲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處罰鍰1萬元、藉端滋擾住戶罰鍰6000元。
邱男首度被裁罰後仍不罷休,更改放鞭炮地點,還分別於去年2月對藍女潑糞、去年4月尾隨藍女逼車,去年5月變本加厲,於疫情嚴峻期間製作及散布藍女確診的假消息傳單,成為檢方偵辦疫情假訊息案件以來,首名被羈押的被告,最終依散播疫情訊息、強制及強暴侮辱等罪,合併判刑10月,可易科罰金30萬。
邱銘祥長期於深夜或凌晨時,在藍女住處外施放高空煙火,導致附近民眾無法入眠。(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