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首設「多功能科技執法」測試6天 偵測6764件違規
桃市警局在桃園區成功路、三民路口建置16處科技執法設備,成為全市第一處「多功能科技執法實驗示範場域」。(記者陳恩惠翻攝)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花費650萬元,在桃園區成功路與三民路口分別建置16處科技執法設備,針對用路人闖紅燈、跨越雙白線、占用停等區、未依標誌標線、未禮讓行人、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等違規行為取締,目前全數完成測試與驗收,將於7月1日正式開罰,此處也成為全市第一處「多功能科技執法實驗示範場域」,駕駛用路人得小心荷包了。
桃園區成功路與三民路口是不對稱的多向散射道路,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去年這個路口的大小交通事故近百件,遠多於其他路口,交通警察大隊評估選為多功能科技執法實驗示範場域,希望有效遏止用路人的違規行為,目標減少五成的交通事故發生率。
交大執法組長連國豐說明,這個「多功能科技執法實驗示範場域」的16處科技執法設備雖然7月1日啟用,但早於本月20日至26日測試期間,已展開偵測違規行為,包括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43件、違規迴轉43件、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1239件、未禮讓行人28件、闖紅燈2158件、路口未保持淨空27件、佔用機慢車停等區206件及未依標誌行駛3020件,總計違規數達6764件。
他也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最高可罰1800元、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最高可罰1800元、未禮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元、闖紅燈最高可罰5400元、未保持路口淨空最高可罰1200元、不遵守標誌標線最高可罰1800元,此外,今年2月間行政院甫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未禮讓行人罰鍰提高至6000元,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桃市警局在本月20日至26日測試期間,已展開偵測違規行為,短短6天總計違規數達6764件。(記者陳恩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