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6小時內2度酒駕被抓 警查出他3年內7次拒測
高雄涉酒駕的陳姓男子短短6小時內2次拒測,警方查出他3年內7次酒駕拒測。(民眾提供)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旗津一名陳姓男子涉嫌酒後騎機車,被員警攔下酒測,因陳男拒絕機車被扣,警方開單重罰18萬元,不料,6小時後,警方又發現陳男騎著電動自行車逛街,員警攔下盤查聞到酒味,欲對他施以酒測,陳男(53歲)仍拒測,只好再開單罰2400元,警方調查發現,他竟然3年內高達7次拒測,不禁令員警搖頭說「到底有多愛喝」。
鼓山分局今指出,旗津分駐所警員蔡宜哲、蔡昆霖於24日17時許,巡經旗津三路發現陳男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查發現陳民全身散發酒味,準備對他實施酒測,陳男消極不配合接受酒測,員警當場開立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他的機車。
同日23時許,警員劉育賢擔服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在旗津三路上看見陳男搖晃地騎乘電動自行車,警方上前盤查聞到酒味,陳男再度拒測,6小時內2度被員警查獲;據調查,陳男平日好飲成性,導致慢性病症纏身,仍不見收斂飲酒習性,一有空就和三五好友喝了起來,甚至自己在家也能喝,更犯了酒後駕車大忌,6小時內兩度被警方在同路段查獲拒測。
分局長蔡鴻文呼籲,新酒駕處罰規定已修法通過實施,除加重罰則外,對於10年內酒駕累犯交通局也會公佈行為人的相片個資,個人及其家人均會為其酒駕行為而名譽蒙羞,且可能使多個家庭破裂,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