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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騎士誤闖快速道路還罵警「去死一死」 噴兩張小朋友

周姓女子被地院裁定罰鍰2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周姓女子被地院裁定罰鍰2000元。示意圖。(資料照)

2022/06/17 16:4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周姓女子騎機車誤闖水源快速道路,逆向行駛於客家文化園區前汽車與重機專用道,警方獲報到場保護,周女要求警方送她回家,還嗆聲,「你要開罰單隨便你,我沒有錢啊,要嘛我就告你敲詐勒索喔」、「要不你去死一死」,搶回被警察拿走的居留證;警方依違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她移送法辦,台北地院裁定處以罰鍰2000元。

法官認為,周女違反社維法「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移送指出,5月31日晚間9點30分左右,周女因手機導航設定錯誤,被引導誤闖水源快速道路汽車道,民眾見狀打110檢舉,周女發現誤闖,在半路停下熄火,停在師大路出口前方1公里處,等待警方救援,期間又把安全帽搞丟了。

警方到場後,周女心情差,情緒激動,警員幫她牽車、檢查證件時,她要求警方送她回家,卻接連說,「你們什麼忙都不幫,當什麼警察」、「你動不動拍我證件幹嘛」、「現在就是把我安全送回家,機車就是沒有辦法騎啊,你要開罰單隨便你,我沒有錢啊,要嘛我就告你敲詐勒索喔」、「我沒有安全帽,我騎在馬路上很危險,又會被開罰單,如果死了怎麼辦,要不你去死一死」,還從警察手中搶回居留證。

警方認為周女已違反社維法,依據密錄器拍下的全程對話,將周女移送法院裁處。法官認為,周女以不當言語行動對待執法員警,但尚未達到強暴脅迫程度,裁定處以罰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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