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包民宿「軟禁」人頭 基檢再瓦解2收簿集團押6人
基隆檢警逮捕以葉姓男子與郭姓女子為首的2組收簿集團後,聲押葉等6名成員獲准;3個月下來,基隆地檢署累計已瓦解4組收簿集團。(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詐團猖獗,為取得穩定人頭帳戶洗錢,近來變相將賣帳戶者「軟禁」在民宿集中管理。基隆檢警馬不停蹄,掃蕩收簿集團,繼昨天羈押郭姓等3名收簿成員後,今天再聲押葉姓等3名收簿成員獲准;累計3個月下來,已經瓦解4組收簿集團。
由於接連有收簿集團,包下新北市萬里、瑞芳、與基隆等地民宿,做為集中管理賣帳戶者的據點。警方將加強臨檢轄內民宿業者,讓收簿集團無所遁形
檢警調查,以往詐團向賣帳戶者,「收購」人頭帳戶時,採買斷方式,收到一本帳戶,就以每本帳戶台幣6千到1萬元不等價格,支付給賣帳戶者。
但賣帳戶者收到錢後,擔心帳戶依旦被列為警示帳戶,難逃被檢警追訴詐欺共犯,為求自保,拿到收簿集團支付的錢後,馬上打給銀行辦理掛失。
收簿集團發現一再買到掛失帳戶,才改以重金利誘,言明只要住10天,就可以賺進10萬元,吸引賣帳戶者住進民宿,防止賣帳戶者一拿到錢又辦理掛失。
賣帳者曾失信詐團,收簿集團不甘受騙,也如法炮製;有的選擇賴帳不給,有的甚至黑吃黑,把上游支付給賣帳戶者的10萬元私吞;賣帳戶者獲知白關了10天,拿不到錢後,才伺機逃出詐團控制,向警方報案。
基隆市警方上個月,2名賣帳戶被關後發現拿不到錢,從詐團手中逃脫後,向警方報案,警方受理後先後報請檢察官劉星汝與主任檢察官陳怡龍指揮偵辦。
檢察官劉星汝前天指揮警方,逮捕郭姓女子等3名收簿成員,昨向法院聲押獲准;主任檢察官陳怡龍昨接著指揮警方在新北市瑞芳等地逮捕葉姓等3名收簿成員;複訊後,以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葉等3人獲准。
今年3月到5月間,基隆地檢署接連破獲李姓及徐姓2組收簿集團,合計向法院羈押李等收簿成員與賣帳戶者共13名;其中李姓3名收簿成員,上個月被依觸犯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傷害、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