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監獄集體性霸凌 同牢房獄友「6玩1」判刑定讞
高雄監獄4年前發生集體性霸凌案件,6名同房獄友「6玩1」猥褻1名囚友,6名施暴的受刑人各被判刑4年5月至7年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雄監獄4年前爆發受刑人集體性霸凌案,6名同房男受刑人聯手猥褻1名20餘歲獄友,被害人因長相、個性陰柔,遭顏姓房長等6名室友性霸凌長達2個月,法院一二審皆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將主嫌顏男重判7年徒刑,5名共犯各處4年5月至5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高雄監獄顏姓受刑人擔任某牢房的房長,負責協調舍房內受刑人的生活秩序,並代表受刑人與監所主管溝通,曾、許、張、李、宋以及被害人皆為其同房牢友,被害人僅因外表、聲音及個性比一般人較為溫柔,被獄友取「妹仔」、「三八」等女性特質綽號,長期欺侮霸凌。
2018年5月21日傍晚,被害人和其他室友一樣,如常打著赤膊、僅著內褲坐在牢房地上讀書,躺臥在他旁邊休息的顏男認為他好欺負,以左手控制被害人的左手,再以右手撫摸其「GG」,被害人激烈反抗,曾男等受刑人見狀不僅未制止,反倒加入戰局幫忙顏男,聯手猥褻、玩弄被害人生殖器和奶頭長達1分半鐘。
小華遭集體猥褻侮辱後,礙於房長顏男有相當權勢,害怕若揭發後可能會被修理得更慘,只能隱忍;不料卻助長顏男等人的欺人氣燄,此後2個月,眾人動輒對他性霸凌,甚至故意「路過」用腳踩他生殖器,使他痛苦不堪長達2個月,以致身心出現異常狀況,監所管理員查覺他的異樣,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內情。
顏男等人辯稱只是在玩遊戲,無意羞辱被害人,也不是為了滿足自己性慾。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於勘驗監視光碟內容和相關證據後,一致認定眾人辯詞不足採信,判6人都有罪,將帶頭的顏男重判7年徒刑,5名共犯分別量處4年5月至5年6月刑期。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