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男摩托車「嗄龜」發不動 「滋擾住戶」差點GG
法官認為催討債務的行為未影響多數人,因此裁定陳男3人不罰。(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男子帶著2名友人去高雄鳳山找蔡姓友人討債,結果他的機車發不動,發出陣陣「嗄龜」(台語:哮喘)聲,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滋擾住戶」送辦,但法官認為他催討債務的行為未影響多數人,因此裁定陳男3人不罰。
判決指出,陳男和蔡男有債務糾紛,今年2月24日晚上8點多,陳男找來李姓、魏姓友人一起到蔡男家討債,3人到場後,陳打電話叫蔡男下樓談,蔡男不肯下樓,陳的機車又剛好發不動,他多次重次發動機車,車子發出出陣陣「嗄龜」聲,讓安靜的巷弄裡充斥噪音。
幾分鐘後,車子成功發動,魏男離去前去按蔡男門鈴,蔡男的叔叔開門問什麼事,他們告知蔡男欠錢不還,蔡男見家人開門擔心陳男闖進來揍他,於是報警求援。
警方到場後確認是財務糾紛,但因雙方沒人動手鬧事,於是將陳男3人依違反社維法「滋擾住戶」送辦,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2000元以下罰鍰;鳳山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陳男只是去蔡家討債,行為未影響多數人,因此裁定陳男3人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