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知名骨董商自爆家醜遭「絕子絕孫」 少校前兒媳翻舊帳告誹謗
高雄知名洪姓骨董商將前兒媳婦外遇的事公諸於世,因部分內容不是事實被法官判有罪。(翻攝骨董行臉書粉專)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知名洪姓骨董商前年向媒體爆料,指控任職於政治作戰局、官拜少校的前兒媳婦出軌,還把他孫子改姓,害他「絕子絕孫」,前兒媳不滿被掀舊帳,怒告公公加重誹謗罪,法官認為洪男只聽兒子的片面之詞就向媒體散布不實言論,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前年12月間,某週刊以「女少校出牆」為題,撰寫多篇蘇姓女少校出軌外遇的報導,新聞出刊後,還吸引多家媒體追訪,洪姓骨董商也出面將家醜公諸於世,讓蘇女大為不滿,離婚後怒向公公提告加重誹謗罪。
檢方偵查時,洪翁坦承主動接受多家媒體採訪,但他堅稱,自己說的都是事實,且蘇女發生婚外情後搬去台南,兒子感情受挫,連孫子也被蘇女改姓,讓他絕子絕孫,他直指蘇女是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的軍官,應有較高的道德標準,但她卻背叛婚姻外遇,可能會危及國家安全,或許還會中了對岸的反間計。
檢方調閱台南地院的判決,發現蘇女和小王徐男有多次暖昧、鹹溼對話,徐曾對蘇說「在妳身上的不只有我的口水啦」,蘇反問:「不然呢?」,徐回她:「身體裡面也有,我的,治癒妳生病的精華」等,被法院認定侵犯配偶權判賠30萬元,上訴二審後,雙方調解達成20萬元的和解金共識。
但前媳婦不滿醜事被洪翁鬧上媒體,怒告公公加重誹謗罪,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洪翁曾向媒體指摘前媳婦揮霍無度,每個禮拜都要花兒子4萬元,與事實不符,雖然洪翁辯稱他知道的事都是兒子告訴他,但因他僅聽兒子的片面陳述,未進行其他任何查證,顯然已有惡意或或至少有重大輕率之情形,因此判他有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