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車停路旁掏「老二」玩「皮影戲」 嚇壞加油站員工被法辦
苗栗地方法院依公然猥褻罪,處邱男3個月有期徒刑。 (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邱姓男子開車一時「性」起,把車停在路旁,掏出「老二」撫弄,還用燈光照射把「老二的雄風」投影到夾在車窗的塑膠板上,玩起「皮影戲」,嚇壞一旁加油站員工,被報警送法辦。苗栗地方法院認邱男犯公然猥褻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
邱男於去年11月6日上午6點53分許,駕駛自小客貨車停於公館鄉台6線路旁,在副駕駛座車窗開啟的狀態下,於駕駛座上掏出生殖器並以手撫弄,並以燈光照射他的生殖器後將之投影在他夾在駕駛座旁車窗的塑膠板上。一旁的加油站員工目睹,嚇得報警處理,把邱男送法辦。
法院調查,邱男於2013、2020年間已二度因公然撫弄生殖器的公然猥褻案件經法院論罪科刑確定並執行完畢,其中第二次犯行所判處之拘役30日甫於去年8月2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邱男竟於前案執行完畢後2月餘即再為此件公然猥褻犯行,顯見其刑罰感應力薄弱,基於刑事政策之特別預防理論,自有再加重量刑之必要;衡量一切情狀後,判處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