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綠電工程扮「攔路虎」 彰化大城鄉長改判4年5月、主席判刑12年

一審判決大城鄉長蔡鴻喜4年6月,二審改判4年5月,減輕1個月。(資料照)

一審判決大城鄉長蔡鴻喜4年6月,二審改判4年5月,減輕1個月。(資料照)

2022/06/08 11:28

〔記者張瑞楨/綜合報導〕目前停職中的彰化縣大城鄉長蔡鴻喜、前秘書(現任鄉代會主席)王宏銘,於彰化縣大城鄉的綠電工程中(俗稱彰化大城綠電工程蟑螂案),扮演「攔路虎」,先由蔡拒絕發給路證,再由王等人,以疏通民眾抗爭等理由,向鋪設陸域電纜管路的廠商索賄;監察院上月10日彈劾王宏銘、蔡鴻喜,台中高分院二審今天二審宣判,一審判決蔡鴻喜4年6月,二審改判4年5月,減輕徒刑1個月,至於一審判決王宏銘三項罪名,各6年6月、5年10月、5年4月,二審駁回上訴,但因一審沒有宣告合併的執行刑,二審宣告王宏銘應執行12年徒刑。

台中高分院今天部分撤銷蔡鴻喜的判決,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決蔡4年5月徒刑,犯罪所得303萬元沒收,褫奪公權4年,至於王宏銘部分,一審是依據藉端勒索財物等三罪,分別判刑6年半、5年10個月、5年4個月,褫奪公權各5、5、6年,二審駁回上訴,宣告合併執行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三審。

依據檢方起訴、法院判決與監察院調查,蔡鴻喜擔任大城鄉第17、18屆鄉長,具有審核核發該鄉所管理道路的路證(太陽光電業者,鋪設永堯至大城變電所間161KV線路),卻透過白手套,向廠商索賄350萬元,並從賄款中收取303萬元,王宏銘任職彰化縣大城鄉公所秘書期間(現任代表會主席),竟與地方人士共同向承攬的廠商總計索討1200萬元,並從索取得款中收取475萬元,此案俗稱「彰化大城綠電工程蟑螂案」。

監察院上月10日,認定蔡鴻喜、王宏銘等2人所為,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均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彰化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構成「公務員懲戒法」所定應受懲戒事由,因此依法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大城鄉長蔡鴻喜(左)、秘書王宏銘(右),兩人被監察院彈劾,二審判決蔡鴻喜4年5月,王宏銘應執行12年徒刑。(左取自大城鄉公所臉書,右取自王宏銘臉書,本報合成)

大城鄉長蔡鴻喜(左)、秘書王宏銘(右),兩人被監察院彈劾,二審判決蔡鴻喜4年5月,王宏銘應執行12年徒刑。(左取自大城鄉公所臉書,右取自王宏銘臉書,本報合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