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車事故頻傳釀5死 花蓮警察局強力取締違規
花蓮近一個月內連續發生5起15噸以上大車死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花蓮縣警察局強力稽查大型車輛。(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近一個月內連續發生5起15噸以上大車死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其中3起是違規行駛,花蓮縣警察局強力取締違規進入市區道路及禁行路段的大型車輛,5月中旬至今合計取締371件,希望遏止違規歪風。
縣警局指出,上月20日迄今已發生3起大型車行駛禁行路段發生的死亡交通事故,車種分別為貨運曳引車、砂石車及預拌混凝土車,都是因大型車未經許可行駛市區道路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甚至闖紅燈等嚴重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今年1月至今計取締15噸以上大貨車未行駛指定路線違規1674件,其中1到4月份取締1303件,月平均取締326件。
依據花蓮縣「總重15噸以上(含)大貨車及聯結車行駛指定路線」規定,各鄉鎮市區道路因路幅狹窄不適大型車行駛,故已公告禁止,除台9線、台11線、台11丙線、花蓮市及吉安鄉中央路段全線及公告中列舉可行駛的路段可通行15噸以上大型車外,餘均禁止通行。
警方呼籲,大型車因體積較大、視野死角多、車身較重,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往往高於其他車輛,故行駛道路需特別注意安全,行駛指定路線並遵守相關規定,非指定路線應向管轄道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才能行駛,民眾若發現大型車行駛市區道路時,可撥打110通知警察機關派員攔查。
花蓮縣警察局長戴崇贒指示各單位全面強力取締違規進入市區道路及禁行路段的大型車輛,責由各分局主動派員訪視約制轄區內大型車、砂石車、預拌混凝土車業者,宣導務必行駛指定路線,若有行駛禁行路段需求,應先申請通行證並遵守相關交通安全法規,負起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避免憾事發生。
花蓮近一個月內連續發生5起15噸以上大車死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花蓮縣警察局強力稽查大型車輛。(花蓮縣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