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過期發霉長蟲「黑心蛋」 萇記泰安父子檔判決出爐
檢調與桃園市衛生局稽查人員發現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使用逾期蛋。(資料照,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泰頂山農產品公司涉嫌從2010年起,販賣逾期蛋、長蟲蛋、發霉蛋所製作的液蛋,不法獲利近6500萬元,被桃園地檢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變質或腐敗、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將兩公司負責人父子李春明、李智堯與7員工提起公訴。桃園地院今天審結,判處李春明3年徒刑、罰金600萬元,李智堯1年6月徒刑、罰金100萬元,萇記泰安公司處罰金2500萬元、泰頂山公司處罰金100萬元;其餘7員工分別判處1年至8月不等徒刑,均緩刑5年。
檢調於2017年12月調查發現,萇記泰安蛋品公司、泰頂山農產品公司涉嫌回收各賣場即將到期、已逾期或其他原因退貨的盒裝雞蛋,將外觀完好的雞蛋重新包裝、變更製造日期與有效日期後,販售給不知情的各通路業者或消費者;或將混有逾期的回收雞蛋,連同應銷毀的發霉、長蟲、品質不佳或翻倒的雞蛋,都敲打成液蛋,再販售給下游廠商如通路業者、蛋糕店、熱炒店等。
檢調當時二度搜索萇記泰安及泰頂山農產品公司的各營業處所與負責人住處等,查獲員工將逾期蛋品打成液蛋,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驗出沙門氏桿菌,嚴重危害消費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