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檢察官8年幹好幹滿? 職期審查會6/13如實考核
法務部6月13日將召開職期審查會,討論主任的適任與否。(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主任檢察官一任4年,得連任1次延長到8年,一般而言通常會連任成功,除非第二任提前上二審,否則通常會幹好幹滿8年。惟主任負責帶領基層檢察官辦案,任務重大,若明明不適任仍讓他續留,將影響團隊品質,因此不少基層近年來越來越願意表示意見,只要不適任的事由屬實,職期審查會將如實審核,今年預定6月13日進行審查。
法務部之前召開兩次人事諮詢會議,與會者曾討論縮短主任的職期,比照法院改為3年加3年,增進人事流動速度,但有基層認為,與其從制度上進行改革,當務之急可強化連任或續任的現行機制,也就是職期審查會應如實考核主任們的表現,打破做好做滿8年的職場文化。
他指出,過去一當上主任,只要不出大包或主動求去,通常就能連任幹滿8年,以至於有些缺乏領導統御能力的不適任主任,仍能苟延殘喘過日。
法務部每年雖然會廣發意見調查表給各地檢署,請檢察官針對署內的主任進行評核,但因必須具名,導致許多基層擔心寫出負面評價後,反被該名主任修理,進而不願意擋人做官,以確保職場和諧。
不過,近年法務部不斷要求檢察長對於檢察官的表現如實考核,這股氛圍也連帶鼓勵基層更加願意針對主任的適任與否表示意見,這幾年所收到的意見調查表內,不少檢察官除了在勾選分數以外,還會在是否適任的欄位上填具意見,不論正面或負面均有,顯示過去的陳腐文化已逐漸開始翻轉。
由兩位政務次長、一位常務次長、檢察司長、檢察總長、二審檢察長組成的職期審查會,對於檢察官所提出的具名意見,將如實考核,今年預定13日開會進行年度審查,除了審查滿四年是否要連任的主任以外,一併審查全國主任的續任案,只要做不好,不論是否滿4年,均將拿出來檢討是否讓他續待,以強化淘汰機制,破除做滿8年的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