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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一千元鬧出人命!他欠錢嗆「以後別鬥陣」遭債主過肩摔、猛踹喪命

    南投縣曹姓、張姓男子是酒友,張男陸續向曹男借款,期間雖有借有還仍積欠1千元債務,前年間曹向張催討這1千元起口角反遭嗆「以後別鬥陣」,曹想不開再約張協商又起肢體衝突,除對張過肩摔還猛踹洩憤後才離開,未料張因此傷重送醫不治,二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曹5年徒刑。(資料照)

    南投縣曹姓、張姓男子是酒友,張男陸續向曹男借款,期間雖有借有還仍積欠1千元債務,前年間曹向張催討這1千元起口角反遭嗆「以後別鬥陣」,曹想不開再約張協商又起肢體衝突,除對張過肩摔還猛踹洩憤後才離開,未料張因此傷重送醫不治,二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曹5年徒刑。(資料照)

    2022/06/07 17:09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南投縣曹姓、張姓男子是酒友,張男陸續向曹男借款,期間雖有借有還仍積欠1千元債務,前年間曹向張催討這1千元起口角反遭嗆「以後別鬥陣」,曹想不開再約張協商又起肢體衝突,除對張過肩摔還猛踹洩憤後才離開,未料張因此傷重送醫不治,二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曹5年徒刑。

    案發當時警方循線訪查時,曹男已自首,坦認張男的傷勢是他所造成,符合自首條件,全案依傷害致死罪送辦。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曹5年6月徒刑,但曹認為量刑過重,上訴二審,並請求緩刑,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認定,認定曹男涉過失致死罪,證據明確。

    不過考量到曹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承諾賠償100萬元,另外也已給付21萬餘元,加上曹符合自首條件,有情輕法重、情堪憫恕之處,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因不符緩刑要件,不予宣告緩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5、6月間,張陸續向曹借款,但仍積欠1000元的債務未還,曹多次索討未果,心生不滿,當年8月12日晚間,曹在一處工寮喝酒時,張被另名友人載往,酒過三巡後,雙方又因債務問題起口角,張嗆「以後別鬥陣」隨後離開。

    曹男隨後酒後步行返家,途中想到張欠錢還對他嗆聲,越想越生氣索性直接跑到張住處,邀張到南投縣鳳山寺的涼亭討論,期間雙方因此再度爭執並衍生肢體衝突,張被曹摔倒在地頭部撞擊地面,欲起身又被曹制止,並持續朝張的胸、腹部猛踹,時間長達10多分鐘,曹見張倒地不起後,沒有通報救護車,自行離開。

    等到事隔3個多小時,張男被民眾發現緊急送醫時,受有肋骨骨折、氣血胸、脾臟破裂等傷勢,經搶救仍因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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