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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職場霸凌爆案外案!真相竟是男女警員婚外虐戀曝光

北投分局已婚馬姓員警偷吃張姓女警員,雙雙遭馬妻提告求償,被判連帶賠償50萬元。示意圖,非新聞事件人物。(資料照,本報合成)

北投分局已婚馬姓員警偷吃張姓女警員,雙雙遭馬妻提告求償,被判連帶賠償50萬元。示意圖,非新聞事件人物。(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2/06/07 10: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已婚馬姓男警員被控逼同分局張姓女警員當小三,還日播200通電話瘋狂騷擾,甚至要張員下跪,外界原以為這是一起職場霸凌,直到馬妻出面指控2人偷吃,才驚覺這是一起婚外情,士林地院根據曾與馬員同寢室的陳員作證提到「2人外宿、發生性行為次數超過10次」,判2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

這件宛如八點檔的婚外情,要從4年前說起,張員說自己2018年被分發到北投分局警備隊,長期遭被馬員騷擾,包括2019年5月18日晨1時許,馬員在北投區石牌路的郵局前強拉她的手部,把人拖到永明派出所並取走她的隨身包包,隨即將物品倒在派出所值班台上,同年9月9日下午2時許,馬員又在北投分局側門崗,用飲料潑灑她的臉部,逼她下跪5秒鐘。

張員事後身心受創,還被警局調職,最終無法繼續擔任警職,2021年4月辭職後也無法立即就業,因此向馬員提告求償,法院判馬員須賠償11萬元。就在外界認為整起事件是一起職場霸凌時,馬妻出面對2人提告,才驚覺這是一起婚外情。

馬妻主張,夫妻於2012年11月9日結婚,張員也已知道馬男已婚,2人仍自2018年4月起多次外出約會、接吻擁抱,甚至上床,這段不正常的關係持續1年,她無法原諒2人,求償精神慰撫金90萬元。

但張員否認介入家庭,她說,因為知道馬員已婚,已明確拒絕交往,此後卻遭馬員不斷騷擾,還不實散播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否認賠償責任。馬員則承認確實與張女交往,也願意賠償太太。

士院審理時,傳喚曾與馬員同住一間寢室的陳姓員警作證,陳員明確指出,馬、張有在交往,「2人外宿、發生性行為次數超過10次」,而馬員晚上講電話時會開擴音,有時候後講一個晚上或3至4小時,對話內容也不像普通朋友,偶有甜言蜜語,也會吵架,張員還對馬員說「我什麼都給你了,你怎麼還不跟你老婆離婚」。

士院認為,陳員本身是執法人員,與本案並無利害關係,採信陳員說法,加上馬員也承認偷吃張員,判2人應連帶賠償馬妻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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