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疊刀架脖子廁所「借錢」 高市校園霸凌家長判賠6萬
高市立高職,前年傳出校園霸凌事件,少年持折疊刀架同學脖子廁所「借錢」。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所私立高職,前年傳出校園霸凌事件,張姓學生經常以言語、或肢體暴力,向同學借錢,甚至拉進廁所以折疊刀架脖子,或點打火機燒脖子等威脅,經被害人家長提告,張姓同學及家長連帶賠償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11月間,張男利用下課時,強拉同學進入學校廁所內,持借來的折疊刀架住被害人脖子及腰部,嗆「不借錢的話,放學就烙人找你」第一次交付200元。
張食髓知味,自當年11中旬起至同年12月下旬,在學校內不斷以類似之言詞恫嚇原告交付財物,原告因心生畏懼,先後數次交付財物。一旦不給錢,就當場喝斥「你一定要拿200元出來,我在外面等你」,並經常持刀械向原告揮舞,或不時持打火機在原告頸部點火。
全案經少家法院裁定張姓同學交付保護管束,被害人家長向橋頭地院提告求償10萬元精神撫慰,經審理判決張及其家長應連帶給付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