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抓到丈夫外遇 女子反因妨害秘密被判刑
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丁姓女子50天拘役。(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丁姓女子懷疑她的丈夫另有交往對象,偷偷在夫妻倆的臥室內裝設錄影設備藏匿在箱子中,果真錄到她丈夫與女友去年4月12日晚間在床上發生性關係,結果反被丈夫與他的女友提出妨害秘密告訴,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丁女拘役50天,還能上訴。
檢方起訴指,34歲的丁女與她的丈夫同住在桃園區租屋處,因她懷疑對方另有交往對象,趁對方不在時,私自裝設錄影設備藏匿於箱子內、鏡頭正對床鋪。去年4月12日晚間,丁女丈夫與他的女友在床上發生性關係,全被錄下,丁女為此與她的丈夫發生爭執。
事後丁女丈夫與他的女友認為丁女未經同意,裝設錄影設備偷拍已觸法,向中壢警分局報案,桃園地檢署訊後,將丁女依妨害秘密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認為,丁女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與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